土壤重金屬污染在致害過程、方式上較之其他污染有其特殊性,沒有重視這些特性正是我國目前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的癥結(jié)所在。土壤重金屬污染的特征歸納起來有五點:潛伏性、非顯著性、富集性、生物累積性、不可降解性。
一、潛伏性。從污染物的排放到產(chǎn)生損害后果,需要污染物的不斷累積,這期間不進行專門的土壤檢測,污染源是很難被發(fā)現(xiàn)的。
二、非顯著性。不同于大氣、水體的污染,土壤受到重金屬污染后,物理性狀幾乎不產(chǎn)生變化,盡管其危害更甚于其他類型的污染,但很難引起社會的關(guān)注,因此相應(yīng)的立法、研究也就較為缺乏。
三、富集性。重金屬污染源是廢氣、廢水和廢渣。廢氣中的重金屬沉降于水體或土壤;廢水中的重金屬富集于水體或污泥,污水通過自然接觸以及灌溉和土壤進行重金屬交換;廢渣中的重金屬滲透進入土壤當(dāng)中,所以重金屬最終都會富集于土壤與水體當(dāng)中,這就是重金屬污染的富集性。
四、生物積累性。重金屬污染要造成損害后果還需要進入食物鏈,這里就涉及到其另外一個特性,即生物積累性,重金屬在食物鏈當(dāng)中進行累積,并最終作用于人類。
五、不可降解性。土壤、水體這兩個環(huán)境介質(zhì)在自然環(huán)境下不能夠完成對重金屬的自凈工作,并且重金屬在其中還有可能合成為危害更大的金屬有機化合物,所以一旦受到了重金屬污染,只能是進行人工除害處理。在對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以及尋找解決思路時,需要著重考慮這些特性,以便采取科學(xué)有效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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